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8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5-08-20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现就农工党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不断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报销药品种类。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肿瘤用药、罕见病、糖尿病、慢病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保障患者用药,我区将协议期谈判药品427个,转乙类常规药品144个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全面保障患者用药需求。为了方便群众就近开药,自治区卫健委、医保局于2023年5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的通知》,明确国家和自治区医保药品目录均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并按照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其中:医保目录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估,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经医疗保障部门核准后,以适当方式将此类药品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同时,支持患者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处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算和配药,享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报销待遇,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

二、全面提升分级诊疗工作效率。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保支付对分级诊疗的引导牵动作用,着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2023年8月联合自治区卫健委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医保调节作用促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继续落实住院费用差异化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进一步完善普通门诊费用差异化报销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医疗机构由原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导“两病”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和复诊延方。对居住在偏远地区的“两病”参保患者,在加强基金监管的基础上,开展所在地村卫生室允许报销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试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下一步,将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医保政策措施,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用药保障服务能力。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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