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残疾儿童日间康复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已将医疗机构开展的60项康复项目中的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43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3年,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康复的需求和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应用,进一步提高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参保人员医疗康复保障水平,经组织专家论证,报请国家医保局同意,我局印发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康复项目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宁医保发〔2023〕99号),对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康复评定、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有氧训练、作业疗法、职业功能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评定等10个医疗康复项目限定支付范围进行调整。
今年,我局接到您关于残疾儿童康复的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牵头开展了解调研孤独症儿童医疗康复情况,并于5月28日印发《关于将孤独症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将0-6周岁孤独症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年度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最高封顶5万元,康复治疗的相关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按照我区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的规定执行。该政策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政策落地后,将为全区0-6周岁孤独症患者家庭节约康复治疗费用3.6万元每年,极大减轻患者家庭经济压力。截止目前,全区已认定符合保障条件的儿童孤独症患者64名,累计完成门诊慢特病结算973人次,医保基金支出11.8万元,人均受益1850元。同时,从6月1日起,我局也将0至7周岁符合条件的患儿进行电子耳蜗植入术、编程及耗材纳入医保报销,叠加国家集采耗材降价75%以上(单套从20余万降至5万以下),预计人均减负3万元,残疾儿童康复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稳步提升。
二、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相关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医保三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着力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负担,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您对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高度关注,为完善我区医保政策提供了重要方向,我局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确保惠民举措落到实处。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