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承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书面答复如下。
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切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我区持续深化医保政策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具体举措如下:
一、 持续扩大保障范围,满足多元需求
一是机构覆盖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门诊部和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全区目前21家中医医院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二是目录倾斜力度大。在医保“三项目录”管理中显著向中医药倾斜,完善中药配方颗粒、民族药、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的专家询价和谈判议价规则,显著提高专家遴选阶段入选比例(由30%提升至70%),确保更多优质优价的中药产品惠及患者。三是药品、技术保障足。已将1336个中成药、892个中药饮片、95个民族药、53种经行业部门批准的院内中药制剂和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179项中医适宜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四是异地就医结算快。将中医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和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定点医疗结算范围,减少参保人员异地就诊中医的垫资压力和报销障碍。
二、稳步提高报销比例,降低患者负担
一是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在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就医,均可按规定享受中医药相关医保待遇。对自治区中医研究院和银川市中医医院2家三甲中医医院实行特殊倾斜。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分别降至800元、700元(较同级三甲综合医院低400元、3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85%、75%(较同级三甲综合医院高5%和20%)。二是鼓励对普通门诊统筹和部分慢性病病种实行按人头付费,引导群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接受中医药服务并享有更具吸引力的报销比例,促进分级诊疗和中医药服务下沉。
三、充分体现劳务价值,促进传承创新
在DIP付费改革中,对中医优势病种给予更高的点数及权重,充分考虑中医治疗特点、周期和成本,从支付端引导医院提供并报销更多中医服务。五市均结合地方实际确定了中医优势病种,其中银川市31个、石嘴山市30个、吴忠市41个、固原市50个、中卫市49个。通过给予2%左右的系数加成提高中医病种分值。对确定为国家及自治区级重点临床专科的病种,诊治时也给予系数加成提高分值,合理体现中医人力成本和知识价值。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对中医药的扶持与促进政策,共同营造支持中医药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