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中心:
为了规范局长办公会议题申报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现将做好局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议题申报
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工作事项,应事先申报,并填写《局长办公会议题申请表》,申请表填写要求如下:
1.申请处室、中心栏
此栏由提交议题的处室、中心填写,若某项议题涉及两个或多个处室、中心,牵头处室为提交议题部门。
2.议题名称及要点栏
此栏由提交处室填写议题名称即可,处室负责人签字。议题具体内容材料(纸质件)须附在该议题申报单之后。
3.分管局领导意见栏
提交处室、中心将议题申请表送交分管局领导审核,由分管局领导在此栏签署意见并签名。
4.局办公室送审意见栏
议题申请表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提交处室、中心送交局办公室,就议题申报程序是否完备、议题具体内容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等方面进行审核,然后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在此栏签署审核意见。
5.局长审定意见栏
局办公室将议题申请表及议题具体内容材料报送局长,由局长在此栏签署意见。
6.备注栏
此栏由局办公室填写有关事项。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安排两次,一般在每月10号、20号左右,确有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二)为确保决策效率和质量,拟上会的议题原则上提前3天向局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单》和会议材料(包括议题汇报材料及必要的专家论证意见和统计分析测算资料)。办公室应至少在会议召开半天前将局长审定的会议议程和会议审议材料提交其他局领导熟悉。会议召开前1天不再接受会议议题,如无特殊情况,严格避免临时动议,匆忙上会。
(三)各处室、中心备会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应“事先准备好议题材料交局办公室,然后等待上会通知”,而不应“先等待确定开会时间,然后才开始准备申报材料”;除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议题申报单需与议题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不能只报送议题申报单而无任何相关材料。
附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单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题
申报单
申报部门 | 申报时间 | ||
议题名称 | |||
提请会议 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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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附后
申请处室负责人: | ||
分管领导 意见 | |||
办公室 | |||
局 长 审定意见 | |||
备 注 | 请申报部门填写本表(含会议材料),于会前3天送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