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2022年 拟核准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修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医保发〔2022〕121号)要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实地调研、成本测算、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对三甲医院申报的新增、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集体审议。
现对拟核准的5项新开展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馈。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951-516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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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