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中心:
现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区医疗保障法治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着力点,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践行法治为民,推进医保工作法治化,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医保建设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医保系统法治建设、“八五”普法首要内容,列入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和各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培训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强化法治观念,完整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制度。(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按照国家医保局《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和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要求,制定我局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将学法用法考法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考核,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二、着力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
(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和依法公示制度,对专业性强、可能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应组织专家对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开展评估论证。(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五)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严格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原则和有效期制度建设,做到事前审查、事后备案,推进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相关规定,有序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切实做好法律顾问日常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加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为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凡涉及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等措施,全面依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罚款规定自查清理,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八)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动态调整,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管理,组织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暂行规定》,案规定报送备案审查。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并增强说理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和复试,对行政法规运用进行辅导。(责任单位:基金监管处、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九)坚决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聚焦基金监管重点难点问题,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为依托,利用信息化和大数据筛查技术,着力打击超越底线、屡禁不止的欺诈骗保行为,不断健全打击欺诈骗保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打击欺诈骗保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行刑行纪衔接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医保基金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力度,落实医保社会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举报奖励激励作用,着力构建多部门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责任单位:基金监管处,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十)切实规范和监督罚款实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不得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严禁逐利罚款、严禁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责任单位:基金监管处,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四、提升制约监督体系化水平
(十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决整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问题,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健全沟通协商机制,确保每件建议提案责任到人,积极采纳建议提案重中的合理建议,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确保建议提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分阶段推进)
(十二)加强阳光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政务公开率(应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率达到100%。及时公布医保政策法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策信息,做好政策解读。(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十三)推动信访工作制度落实。全面推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理性反映诉求,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处理信访投诉,依法保障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五、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十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12月底)
(十五)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效。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情况,抓好工作查缺补漏,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产品、征集和活动管理。坚持并完善集体学法、日常学法等制度,对医保领域重要法律规范、重大决策、执法程序、法律风险防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开设法治讲堂和专题培训,适时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考法,不断提升医保部门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十六)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作用。充分利用局官网开设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板块进行普法视频展播,利用“两微一网”平台、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设置学习宣传专题专栏,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六、统筹推进医保法治建设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担当作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十八)加强考核评价。常态化将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年度机关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处室、中心要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学习、每月“一法一条例”等普法学习活动,掌握了解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不断提升医保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处、中心,完成时限:全年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