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33号)和《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四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9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价格测算、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等程序,在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同步开展第四批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形成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暨开展第四批价格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馈。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951-5166043
电子邮箱:nxyjzc@163.com
附件: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稿).docx
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停用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