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递补供应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碳酸氢钠林格注射液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25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泾源县、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区各医药机构,各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药品联采办《关于取消江西璟瑞药业有限公司碳酸氢钠林格注射液中选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告》,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品种江西璟瑞药业有限公司碳酸氢钠林格注射液取消中选资格。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执行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5〕51号)相关要求,由备供企业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替补成为我区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碳酸氢钠林格注射液主供企业。

即日起原中选企业江西璟瑞药业有限公司碳酸氢钠林格注射液剩余约定量结转至递补中选企业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请各医药机构应及时调整采购目录,做好中选产品执行,保证实际采购量不低于年度总约定量;中选企业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及时响应我区各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订单,做好配送入库等工作,确保中选药品供应顺畅。

我区将同步启动该药品备供企业增补工作,按中选价由低到高确认,若中选价相同,则依据其在我区市场份额从大到小确定。新的备供企业确定后不再另行发布执行结果通知,自治区医保局根据确认结果做好相应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合同签订等工作。

附件: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递补产品供应清单.xlsx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五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