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 2020 年行政执法证件年
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 2020 年行政执法证年审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统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执法类型、事项及依据
(一)执法主体: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二)执法类型:医疗保障管理、医疗待遇保障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医疗保障监管。
(三)执法事项:
一是行政处罚事项 5 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行为的处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等情形的处罚;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等情形的处罚; 缴费单位迟延缴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 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处罚。
二是行政强制事项 1 项: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
的社会保险基金相关资料予以封存。
三是行政检查事项 3 项: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稽核。
四是其他类 1 项:医疗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四)主要执法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行政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部门规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1999 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 号);《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2001 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2 号);《社会保障稽核办法》(2003 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6 号)。
地方政府规章:《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政府令 2007 年 97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监督办法》政府令 2013 年第 55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
救助办法》政府令 2015 年 78 号
二、执法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宁夏回族 自治区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 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为切实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医保系统行政执法行 为,依规开展执法主体、执法机构主体资格的梳理确认和执
法人员资格的清理认证及后续信息录入等各项工作,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通过“以考促学”,切实督 促医保执法人员提高能力水平,为法治医保建设打下了良好 的基础。
三是做好医疗保障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医保系统、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印发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试行)》,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是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力度。2019 年,以重点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 6382 家, 实现了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全覆盖。区本级现场抽查复查定点医药机构 640 家,抽查复查比例 10.02%,高质量完成了国家既定目标和任务。截止 2019 年底,共处理违法违规定
点医药机构 1018 家,参保个人 191 人次,共涉及医保违规
资金超过 5000 万元,其中行政罚款 715.61 万元。
三、执法人员情况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 资格管理制度。2018 年 11 月组建成立时,我局立即与自治区司法局对接,组织区本级 45 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行政执
法证考试,并于 2019 年 11 月全部取得了执法证。同时,在
2019 年度执法工作中,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
政,全年无违法违纪、无重大执法过错、无行政处分等情况。 行政执法职能未改变。2020 年行政执法证年审 45 人。
四、问题及不足
我局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服务还不 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适应执法监管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才短缺的问题;二是工 作及时总结和经验推广不够,对于阶段性取得的成绩和工作经验没有及时总结和推广,没有对工作形成良好的促进作 用;三是执法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在一些法律层面的执行还存在困难。特别对于医保监管领域案件执法技能欠缺, 执法办案力度较弱。
五、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一是做好日常监管,增强执法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现场勘查环节监管,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文书格式、案卷保存的要求,规范整理制作行政处罚案件档案。
二是抓好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协调沟通,积极参与各级举办的执法培训;加强与自治区各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互相学习好的做法,共同探讨解决技术上的难题。
三是深入开展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基金监管专项整治力度,提升医疗保障监管手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始终保持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是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 培训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 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到实 处。
工作建议:加强医疗保障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执法 编制数量,把好人员入口关,建设一支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过 硬的执法队伍,解决“有人执法”的问题。加强业务学习和 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解决“会执 法”的间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