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局各处室、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决定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在全区医保部门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全区医疗保障部门开展第八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案,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医保“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带头学习、宣传、保障民法典的实施,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民法典在医保部门落地生根,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一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是结合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医保领域相关新规定新要求;
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五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5日--6月15日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根据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要求,将民法典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网络学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普法责任“四个清单”》,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处室普法工作总体安排,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全面提升医保部门干部职工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各处室、中心,各市、县(区)区医保局)
(二)大力推动民法典在全区医保部门有效实施。围绕民法典涉及医保业务相关内容规定,建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积极作用,推动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参与相关民事纠纷调处,帮助医保服务对象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办公室、基金监管处,责任单位:局各处室、中心,各市、县(区)医保局)
(三)结合医保业务大调研活动宣讲民法典。梳理民法典涉及医保领域内容清单,在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基础上,通过下基层调研指导医保工作,宣讲与民法典相关政策规定,提升基层医保部门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对民法典的知晓度,提高医保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服务对象和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各处室、中心,各市、县(区)医保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医保部门要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着眼于提高医保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二)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普法实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积极作用,特别注重发挥新媒体技术的传播优势,加大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让民法典的规定与精神在各级医保部门特别是基层医保干部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灵活宣传方式,疫情防控不放松。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及时宣传报道学习贯彻民法典情况,以点带面,引领示范。各级医保部门,各处室、中心在民法典普法中边开展边总结,有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自治区医保局办公室。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