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法发〔2021〕2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积极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不断规范法律顾问服务和使用程序,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依据工作情况,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统筹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局党组始终将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先后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区医疗保障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意见》等具体落实文件,明确提出了“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等要求,切实为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创造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是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机构组建初期,我局及时招标聘请了兴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局法律顾问,就重大决策、执法监督、制度建设等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借助专业力量提升了依法决策水平。截至2021年底,法律顾问就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10余次,为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是不断规范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切实规范法律顾问的管理及使用,我局制定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及权利义务,对服务方式和程序进行了规范,通过处室、中心填写“法律顾问使用申请表”、“法律顾问提供服务情况反馈单”等方式,及时了解全局法律事务需求,统筹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局法律事务,掌握法律顾问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加大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督促考核力度。为规范开展法律顾问考评工作,我局再次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健全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制度,明确法律顾问退出机制,对经考核不合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法律顾问予以解除聘用,同时要求法律顾问每年4月底前,递交年度工作总结并组织履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合同续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结合工作现状,我局在推进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中存在着法律顾问参与不够、内部法律人才短缺等问题。针对问题,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计划并建议:
一是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机关重要事务的全过程处理,并听取意见。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参与机关工作机制,邀请法律顾问为本系统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进一步保障法律顾问及时获取有关信息资料、有合理的研究处理时间,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二是多渠道加强党政机关内部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议自治区有关部门结合公务员招录、复议体制改革、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律师挂职锻炼等制度,加强党政机关内部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公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选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进入党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各党政机关现有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优先安排到法制工作岗位。
附件2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统计表
填报单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刘伟 联系方式:17795101026 填表时间:2022年5月9日
党政机关数量 | 配备法律顾问的 党政机关数量 | 配备内部法律 顾问数量 | 外聘律师数量 | 外聘法学专家 数量 | 外聘律师事务 所数量 | 备注 | |
区级 | 1 | 1 | 0 | 1 | 0 | 1 | |
设区的市级 | |||||||
县级 | |||||||
乡镇级 | |||||||
总数 | |||||||
注: 1.本表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各工作部门,编办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