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宁党办〔2020〕16号)要求,现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予以报送,请审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2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建设融入医疗保障发展改革各环节、全过程,法治医保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医保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全年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局长办公会9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形成了统筹部署、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印发我局《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讲法活动3次,专题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内容4次,建立工作台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将法治医保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印发《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医保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制定我局《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全区医疗保障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意见》,修订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等文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同医保业务工作高度融合。三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立法计划执行,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宁夏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法》《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医保法治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试行)》。四是持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修订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依法集体讨论率100%。同时,法制审核全面覆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合同管理等多个方面,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及法律顾问的审核把关作用,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加大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力度,及时向自治区司法厅报备。2022年,法律顾问协助办公室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35次,为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法治保障。强化公平性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对全局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85次,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依法强化基金监管。在全区开展医保基金信用监管工作,得到了国家医保局充分肯定。制定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初步建立全区医保信用评价和监督体系。会同公安厅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联动协作长效机制,会同卫生健康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暂行办法》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着力开展专项治理,全年全区医保系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739家,实现全覆盖。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261家,查处违法违规金额7080万元。三是依法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49人次。定期举办全区医疗保障法治及基金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对行政法规运用进行辅导。着眼基金监管使用条例的实施,及时调整、新增权责清单,动态完善职权依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一是高效办理建议提案。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1件,涉及待遇政策、药品目录、门诊慢特病、罕见病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等工作。其中,主办件5项、协办件26项,实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100%。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在局官网主动公开所有“主动公开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90多条,向区内外主流新闻媒体发稿70余次。三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开展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等普法治理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定点医药机构、企(事)业单位,面向参保群众集中宣讲医疗保障政策法规,通过专题报道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不断拓展法治宣传覆盖面。全区共制作宣传栏、展板1500余个,张贴海报、宣传折页及各类宣传资料150余万张(份),制作特色文艺节目、视(音)频宣传作品30余部(个),经验做法被国家医保动态采用表扬。四是不断完善信访制度。坚持法治思维,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印发《集中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周报告、月总结”制度,落实局领导包抓信访责任制。建立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全年共受理和办理国家信访平台、主席信箱、12345政务服务平台和群众来访等信访件858件,高效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环境。
2022年全年未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未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改变的情况。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成效。但是还存在法治专职力量不足,整体法治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需要持续加强,医疗保障法规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建设完善,法治人才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效能还需持续提升等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2022年,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带领全局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纳入局目标管理效能考核体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和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中均将学法用法进行了报告。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多次研究医保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法治医保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进行任务分解。同时,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维护司法权威等方面均按照自治区要求落实到位。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社会保险法》《行政诉讼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依法决策能力。2022年度,高质量落实了干部学法制度,全局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培训及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100%。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体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强化法治政府、法治医保建设,推动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常设议题,局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医保部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治理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及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核机制,加大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力度,全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办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医保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四)推动法治医保建设。将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融入法治医保建设,制定和完善法治医保建设制度,构建公正严明的医疗保障综合执法体系、严格规范的医疗保障法治监督体系、务实高效的医疗保障法治实施体系和坚强有力的医疗保障法治保障体系。
(五)落实医保部门普法责任。坚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医保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内容,与各项医保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领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好各项重大普法任务落实,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普法重点对象,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与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共同做好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