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医保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权力运行规范高效。一是严格依法决策。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合法性审查事项指导目录清单》,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五项内容的定义、审查依据及审查事项内容,实行“目录制”“台账式”管理,严格履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及时征集并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推动11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顺利出台。2025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局牵头起草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建议废止2件、修订5件,最终推动废止2件,拟修订的5件将严格按照流程逐项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三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健全自审机制,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共审查各项政策措施文件8件,切实把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到每一项政策措施的起草和决策过程中,做到应审尽审。四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壁垒,实现参保缴费“一网通办”、医保待遇“免申即享”,以数据赋能推动医保经办从“经验型”向“智能型”转变。目前,两定机构已全面实现医保码结算,“互联网+”医保服务向基层延伸成效显著,医保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金监管不断加强。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组织专门力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梳理。转发《关于推广使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 加强执法应用与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函》,在全区医保领域逐步推行“亮码”入企检查,通过扫码检查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在行政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相关规定,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同时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寓服务于监管,体现监管的“力度”,传递服务的“温度”。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监管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实施细则》,压实各方监管责任,健全无死角的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修订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全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布,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基础。三是全方位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主线,创新执法机制,综合运用定点机构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社会监督举报等多种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全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一是开展“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印发《关于做好全区医保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暨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的通知》,对全区医保部门“八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创新典型案例在全区宣传推广。二是专题普法效果显著。以“宣传赋能”将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打造为普法宣传品牌。创新打造“平面媒体+电视报刊媒体”“线下海报+线上直播视频”等9类宣传“主晒场”,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和追溯码“六要六不要”。“宪法宣传周”活动亮点纷呈,首次举办局内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辅导讲座,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宪法宣传周”专栏,连续更新宪法宣传相关内容,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三是医保政策“三送七进”深入推进。坚持将普法宣传与医保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创新开展医保政策法规“三送七进”宣传活动(送法规、送政策、送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药店、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不断发出医保好声音、传递医保正能量、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以法治护航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四)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权力运行更加透明。一是强化信访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来访接待及信访维稳工作,印发《2025年医疗保障信访工作要点》,完善信访投诉管理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更好地响应和解决医保民生问题。2025年共受理信访事项420件,妥善办结419件。二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印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定期通报办理进展。2025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7件,其中,主办件11项、协办件26项,已办结37件,办结满意率达100%。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统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开设宁夏医疗保障微信视频号,创新制作“医保口袋书”“医保便民课堂”等政策宣传新媒体作品,综合运用图文海报、短视频等形式多元化解读宣传医保政策。举办2025年“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并反馈意见,以政务“透明度”换来群众“满意度”。2025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和医疗保障服务信息1191篇和607篇,依法办结政务公开申请7件。
(五)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法治力量更加坚实。一是动态管理行政执法证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要求,审查确认执法人员资格,实现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2025年,我局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2名,换发执法证件24名,清理行政执法证件16名,现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40名。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诉讼和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全年安排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论证,听取法律意见5次;对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合同、协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104件。三是加强法治能力学习培训。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网络培训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书记带头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医保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年度医保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部署,亲自督办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医保法规制度体系仍需完善。《医疗保障法》尚未出台,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尚不健全,我区部分医保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医保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全区医保领域法治人才力量相对薄弱,法治人才队伍的专业能力与服务医保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医保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意识仍需加强。当前普法宣传方式如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等,存在覆盖面有限、难以引起广泛关注等问题,群众参与度不高,普法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议题,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认真谋划我区“十五五”医保规划,推动“十五五”全民医保规划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常态化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法讲法、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真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医保实践难题。
(二)统筹推进法治医保建设。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区“十五五”医保规划和2026年度工作要点,制定2026年医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区法治医保建设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结合《医疗保障法》出台情况,积极推进我区《医疗保障条例》列入自治区人大立法计划。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和备案制度,加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力度。
(三)筹划“九五”普法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普法责任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谋划全区医保领域“九五”普法启动工作,制定2026年普法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医保领域等方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重点围绕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障法》和医疗保障重点改革、重大政策、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等开展宣传。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持续纳入各级医保干部培训内容,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的能力。
(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持续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医保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