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31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各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2026年第7次局党组会审议同意,我局2026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现将我局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公布并印发。

请相关承办处(室)、中心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及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实施、后评估、归档等相关任务。《目录清单》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补充。

附件: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目录清单.docx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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