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信访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04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各处室、中心: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信访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信访应急预案》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医保局信访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期间我局信访工作,根据巡视组具体要求和信访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现就我局信访工作,制定应急预案。

一、全面落实医保局信访领导责任

  根据中办、自治区党办“信访责任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等原则,我局信访应急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刘秀丽总负责。各分管局长按分工分别负责。各业务处、中心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信访的具体解答、办理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访牵头工作,履行接访、督办、协调、联络等工作。

二、全面落实医保局信访工作责任

全局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是直接或间接信访工作人员。巡视期间要进一步落实好每一个人的各项信访责任。

(一)继续落实好办公室及各处、中心的信访主办责任   

1.5166018为我局向114查号台公布的对外电话,要继续强化对所有信访电话的接听、来电回复和问题解答。责任人:张义锋。

2.5166000为我局值班电话,继续强化对所有来电的接听、回复、分流引导及相关电话等告知。责任人:刘凌华。

3.各处、中心所有工作电话同时也是信访电话。对所有群众来电,都要认真接听、解答或及时回复;尤其是工作人员外出时的来电,都要逐一查阅并及时回复。

4.强化业务处、中心的来访接待责任。凡直接到业务处、中心的上访,处长(主任)或副处长(副主任)应接访。凡到我局3人以上来访,仍在“接待室”(1914房间)接访。

5.继续加强国家医保局网上信访、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网民留言及政府主席信箱等网上途径群众信访件的及时处理,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办结所有网上信访件。

(二)全面落实好所有处、中心每一个工作人员的信访责任

巡视期间重点强化首问责任。全局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是直接或间接信访员,对每一个来访来电,首个接待、接听人都要履行好首问责任;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也要详细告知和引导,决不能敷衍任何来访来电人。

三、全面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及妥善处置

医保局成立以来,切实做好医保信访问题预判,制定完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了一批医保信访案件。但对于重大信访案件、群体信访案件和进京信访案件,仍不能放松,需防患未然、未雨绸缪。

(一)要重点做好5人以上集体信访的妥善接待

对5人以上集体信访,凡强烈要求见局领导的,原则上分管局长应直接接访。对反映的问题,如属于我局职责范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政策,应给上访人积极回应,防止上访人失望、失控;接待结束后,分管局长应及时召集有关处室、中心,认真研究解决办法。

(二)本局各业务处、中心每日应做好医保网络舆情的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

每个业务处、中心指定不少于1人,负责网络舆情工作。出现与医保业务相关的舆情,及时回应,重大舆情应在24小时内回应。发现不属于本处、中心业务的舆情,应在请示处室、中心负责人后第一时间直接告知相关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没有明确的问题,有关处、中心应第一时间向分管局长汇报。

网络舆情及具体处理情况,应在处理后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办公室。

(三)其他未尽事宜仍按现行信访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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