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0〕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部门基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医保监管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8月10日至8月18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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