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聚焦医疗保障民生福祉和群众热点关注,优化政务公开渠道,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发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公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医疗救助办法等政策措施。2023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460条,其中宁夏医保动态174条、通知公告117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30条、财政预决算4条、政策解读15条。加大医保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相关文件上网公开时同步准备解读材料,介绍政策出台背景、过程、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增强政策解读的专业性。坚持做好媒体宣传。聚焦群众关注,对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调整等群众关注的事项开展媒体宣传,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其中,国家医保工作动态采用10篇,区内主流媒体平台采用或转载50余篇次。

(二)高效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中受理、审查、处理以及答复等各环节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公开答复情况。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为个人申请),本年度办理6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转2024年办理1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三)严格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发布。一是强化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查,执行公文签发程序时必须填写文件公开属性,随公文内容一同审核、同步完成。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动态监测。定期开展清理工作,严把信息发布关口,突出抓好公开发布文件政务信息保密审查,敏感信息筛查,委托第三方全年不间断实时监测,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

(四)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规范局网站管理,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二是规范管理新媒体平台,通过“宁夏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出宁夏医疗保障声音,讲好宁夏医保故事,发布推送医保惠民政策、医保动态等信息600条。

(五)压紧压实监督保障工作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做到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二是落实专人负责。配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名,做好每日信息发布工作,对信息内容质量、栏目更新情况等进行日常巡检,抓好任务落实。加强安全保障。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安防机构,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有效保障网站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部分医保动态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形式还比较单一,动漫、视频或者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相对较少;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持续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主要做出以下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抓好医保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对网站栏目内容进一步整理规范,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针对医保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并进一步强化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增强传播效果。三是进一步提升能力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从制度源头抓政务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专题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全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台账的通知》等,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了《2023年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保障,着力深化医疗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促进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一是压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工作分工,为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同时,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前瞻性抓好引导,为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出良好政策环境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政府开放日”活动,现场座谈交流,广大市民建言献策,对改进医保服务方式、提升医保业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落实政策发布同步解读机制,对新发布的医保政策进行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同时改进解读方式,适应网络传播特点,运用图解的方式发布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严格执行国务院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s://ylbz.nx.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邮编:750002;电话:0951-5166018;传真:0951-5166017)。


上一篇:

下一篇: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