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报送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函

发布时间: 2021-04-07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依据通知要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事项报送范围,经2021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提出了我局2021年度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现予函报,请审示。

 

附件: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7日

 


 

附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

填报单位: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填报时间:2021年4月8日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决策时间

负责人及联络员

联系方式

1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政策的意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2021年4月底

负责人 王晓光

联络员 刘金忠

0951-5166023

13995302978

2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2020年3月底

负责人 王晓光

联络员 张新颖

0951-5166022

1829510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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