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医药企业信用评级拟定结果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20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各药品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近期通报的医药商业贿赂案源,我局在对相关涉案企业开展失信等级评定中,已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与相关企业进行逐一联系,由于部分企业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中预留的联系方式已失效,无法取得联系。

按照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第6.5.3条关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书面通报送出5日后,确实无法确认医药企业收悉的,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提醒告知医药企业。采取公告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的相关要求,现采取公告的方式进行告知,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6月4日前携带法人授权书向我局领取。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说明情况或未主动采取信用修复措施的,我局将依规开展失信等级评定,并择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相关失信情况。

附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医药企业信用评级拟定结果告知书企业名单.docx

领取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 57 号信通大厦2109室)

联系电话:0951-5166859

邮箱:nxypcgzx001@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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