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中心:
为加强信息和调研报告报送工作,现向局各处(室)、中心约稿。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约稿选题建议
(一)办公室
1.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做法、体会、成效。
2.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应用,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共享公用,提高数据应用效能和创新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二)待遇保障处
1.做好全民参保工作,加强未参保群体分析,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人群,探索有效提高参保率的工作机制,探索解决“人户分离”群众参保问题的创新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2.加强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功能,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创新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3.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长效机制的做法成效、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4.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的工作探索、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5.进一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统一规范政策标准,完善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6.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优化门诊慢性病管理的创新做法、新情况新问题、意见建议。
7.探索推动医保省级统筹的做法成效、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三)医药服务管理处
1.继续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做法成效、新情况新问题、意见建议。
2.加强和完善医药服务管理,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做法成效、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1.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做好协议期满接续,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做好招采信用评价工作及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创新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五)基金监管处、监控信息中心
1.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推进智能监管、举报投诉管理等系统及大数据应用,加强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构建综合监管体系的创新做法、新形势新挑战新问题、意见建议。
(六)机关党委(人事处)
1.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做法、体会与成效。
(七)经办服务中心
1.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医保经办体系建设,推动医保服务下沉,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做好医保公共服务的创新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2.做好全民参保工作,加强未参保群体分析,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人群,探索有效提高参保率的工作机制,探索解决“人户分离”群众参保问题的创新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3.开展医保精细化管理的典型案例、意见建议。
二、工作要求
(一)时限要求。约稿上报时间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监控信息中心于3月10日前上报,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于3月15日前上报,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经办服务中心于3月20日前上报。
(二)撰写要求。承办处室、中心根据约稿选题建议,提炼本业务领域首创或率先施行的经验、做法或者形成全面、客观的调研报告,或者会同市县医保部门总结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做到角度新颖、数据准确,言简意丰、短小精炼,字数3000字以内,信息或调研报告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局办公室。
(三)奖惩要求。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报送考评办法(试行)》,按时完成约稿任务并采用予以加分奖励;未完成约稿任务1次扣3分并通报;报送信息经局主要领导审核不过关退回的,参照《考评办法》第八条第一项1次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