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后续处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了多批次飞行检查,成效显著,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为进一步完善飞行检查机制,确保飞行检查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规程》(医保办发〔2019〕21号)有关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后续处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5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疗保障基金
监管飞行检查后续处理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