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13号提案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6-04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现就农工党石嘴山市委会副主委,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张静虹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家庭医生”的意见建议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目前,医保主要是发挥支付的引导作用,促进医疗资源有序流动和患者更好看病就医,主要医保政策有:

(一)实行差异化的支付政策,实现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异化”报销,参保城乡居民在三甲、三乙、二级、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门槛费)分别为1000元、700元、400元、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85%、90%、95%。

(二)建立了医保转诊转院制度,引导居民到基层就诊,促进分级诊疗对经转诊的患者执行下一级较高的报销比例,对未按规定转院患者报销比例减半。明确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卫服务经费和居民付费分担。对农村贫困人口按规定转院的实行连续计算起付线政策,上转患者仅承担起付线部分,平转和下转患者在转入医院患者不再承担起付线。

(三)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规定参保城镇职工只有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签约就医才能报销,参保城乡居民只有在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就医才能报销。

二、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一)按照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总要求,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共享各类医疗信息资源,全面服务双向转诊。

(二)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要求,全面梳理待遇清单,稳步推进支付制度改革,支持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有效解决基层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整合药品、耗材的招采平台,做好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接收下转病人。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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