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明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全民医疗健康保险试点示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框架下,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了“各地要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保障制度的协同作用,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保障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央的要求,当前的健康扶贫工作要立足于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不能超越时代发展的大背景,要立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防线”的保障功能,把保基本、救大病、托底线的功能发挥好,坚持普惠与倾斜政策相结合,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合力。
因此,您提出将固原农民的健康扶贫保政策扩展到全区的建议已经超越了国家有关要求。
二、关于活化个人账户功能,发挥个人账户基金的效益最大化的问题,这也是当前国家医疗保障局需要深入研究的一个问题,因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仍属于基金管理的范畴,必须按照基金规定的支付范围来运行,原则上各地无权扩大支付范围。最近,国家医疗保障局拟出台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拟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功能进行完善,我局也将按照国家的要求适时作出完善。
三、关于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险的重视程度有了明显变化。商业健康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近年来也得到了快速发展。2018年,宁夏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27.26亿元,较2017年增长34.3%,较2016年增长92.32%,较2015增长170.3%。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数量也逐年增多:一是制定了与基本医保互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2018年,我区12家保险公司共登记开办了健康保险产品153个,包括疾病保险产品76个,医疗保险产品77个,疾病保险、医疗保险等健康保险产品种类逐步丰富。同时,宁夏银保监部门重点关注了各类健康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销售服务、理赔规范、风险防范等与保险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环节,致力于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发与人民群众保险保障需求相适应的、与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保险产品。二是进一步扩大“一站式”结算平台服务覆盖范围。目前,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已与5家医疗机构签约实现了保险公司业务系统与医院结算系统直联对接,患者在医疗费用结算时能同时实现“一站式”结算商业保险赔付,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下一步,在总结工作经验和学习外省做法的基础上,我局将从制度顶层设计考虑,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三大保障体系有效衔接和相辅相成的医疗保障模式,并充分利用“一站式”结算等基础手段,实现医保政策和商业补充保险在数据流上“无缝衔接”,发挥“互联网+”在医保领域的便捷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