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24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8-29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刘生珍、马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户籍在县上且常年未在县上居住人员征缴医疗保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主要涉及异地就医结算和重复参保两个方面的内容,感谢您对这项工作的重视。近年来,宁夏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口流动伴随的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坚持系统思维、源头治理,出台有力措施打通堵点痛点,为宁夏外出人员和来宁人员参保缴费和异地就医提供“随身带”、“随时享”便捷服务。

一、坚持源头治理,在解决重复参保缴费上出实招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6〕10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意见》(宁政规发〔2019〕4号),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外省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区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只能在一个参保地享受待遇”,有效解决了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问题。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和资金筹集两个部分,简要讲,可表述为参保登记和参保缴费。参保登记是指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为参保单位(个人)建立医保关系基本信息台账,主要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人员身份类型等基本信息,是实现记录参保缴费结果、延伸判定享受医保待遇的前置环节。参保缴费是指参保群众在建立医保关系基本信息台账后,个人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情况。

(二)根据2022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社保发〔2022〕56号)精神,医保和税务部门分别负责参保登记和参保缴费两个业务环节,在医保和税务系统内分别有各自不同的业务运行规则及限制。医保、税务两部门从强化系统设置入手,有效规范了数据比对口径,有效解决重复参保缴费的问题。

1.目前,宁夏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省级数据统一集中的信息系统,系统内对所有参保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约束条件,不允许重复。同时,税务部门在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时,信息系统进行实时对接和校验,已经存在同年度缴费记录的人员,不再允许进行重复缴费。

2.信息系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置为业务互斥险种,即正常业务下不允许同一人员同时参保缴纳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对于因劳动关系变更需参保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如高校毕业生就业),系统在正常受理参保职工医保的同时,会将系统中同一人员存在的居民医保进行停保处理。其他业务情况下,均需要经办人员进行先停保再参保的业务操作。因此,在全区范围内,也不会存在同一时间节点跨地区或本地区的医疗保险跨制度同时享受医保待遇的重复参保情况。

(三)2023年8月1日自治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已实现与国家医保数据库对接和入库工作,已实现跨省参保信息比对,为解决好跨省异地居住人员重复参保和漏保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二、坚持多措并举,在做优异地就医结算上下功夫

(一)扩大惠民政策覆盖人群。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均可办理异地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等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开辟多条备案渠道。同时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满足不同人群的备案需求和习惯。线上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我的宁夏APP、宁夏医疗保障APP等渠道“掌上办”“指尖办”。线下可在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也可在二甲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

(三)放宽备案时限要求。跨省异地住院允许事前事中事后备案,最大限度使更多参保人能享受到医保惠民政策。我区参保人员跨省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在住院前或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实行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四)延长备案有效期。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变更或取消备案的时限为6个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五)放“活”直接结算条件。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满足“双栖”人员两地直接结算需求。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及标准。

(六)为急诊急救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就医的,医疗机构按要求上传“急诊”标志后,参保地视同已备案,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七)为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患者提供“快速通道”。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外伤人员身份认证,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入院登记时,对于参保人员主诉无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结合接诊及参保人员病情等实际情况,由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八)延伸直接结算类别扩大直接结算范围。目前宁夏所有统筹地区跨省直接结算范围由住院扩大至普通门诊,职工门诊统筹,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等5个门诊慢特病,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全部直接结算。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由单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扩大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2023年8月1日起,全区开通196家跨省直接结算零售药店,极大方便外省来宁职工使用医保卡在我区药店刷卡购药。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运用全民参保登记成果,深入持续开展扩面,并积极开展登记成果分析应用与转化,在支撑宏观决策、精确管理、动态评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持续优化异地就医服务便捷性,为全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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