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1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5-08-20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现就韩振军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局自成立以来,按照国家医保局建设要求,围绕“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的建设目标,持续提高信息化支撑作用,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安全、可靠的业务服务。

一是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为了支持相对成熟的人工智能辅助技术进入临床应用,在我区即将印发的放射检查、超声检查、康复类价格项目中设立“人工智能辅助”扩展项,即同样的价格水平下,医院可以选择培养医务人员直接进行诊疗,也可以选择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医务人员进行诊疗。为防止额外增加患者负担,相关人工智能辅助项目以扩展项的形式进行计费,不得与原项目同时收费。

二是编码贯标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医保局下发的22项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使用国家统一标准,完成对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医技人员、护士编码贯标工作,实现编码标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

三是数据管理方面,按照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局在自治区政务数据平台已编制数据目录47项,挂载接口资源23个,涵盖医保参保、就医、结算等各业务流程数据,有关单位可按实际需要通过该平台共享医保数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拓展数据应用场景,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医保领域的应用,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服务体验。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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