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人大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48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5-09-11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杨青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全区医保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的建议收悉将有关情况书面答复如下

一、积极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显著扩大目录覆盖范围

2024年,我局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三项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将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的入选比例由原先受理项目清单总量的30%大幅提升到70%。 得益于该机制的优化,2024年全年我局先后印发了10个政策文件,共将137个诊疗项目、68类医用耗材、11个医院制剂新增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预计一个年度为参保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2亿元左右。这标志着全区医保目录覆盖范围得到切实有效的扩大,群众享受的医保待遇保障水平获得实质性提升。

二、优化医用耗材管理政策,放宽支付限制

2018年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目录》,对高值、易耗类医用耗材(如血管支架、球囊、导丝、人工关节及器官等)设定了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旨在规范临床使用、防止滥用、控费减负,并促进精细化管理。为回应关于放宽高值耗材限制的建议,我局于今年6月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三项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医保医用耗材的单品支付限额从5万元提高至6万元。取消了人工血管、心脏瓣膜、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等高值耗材的统一医保支付标准限制,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我们充分认识到社会各界对持续扩大医保目录、提升保障水平的期望。同时,必须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当前,我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统一执行自治区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三项目录”,受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紧平衡”现状制约,短期内对目录进行大规模、颠覆性调整的条件尚不成熟。下一步,我将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加强对兄弟省区先进经验的学习,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基金可承受范围内,继续通过年度动态调整,稳步将更多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努力在保障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扩大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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