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09-11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蒋新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医药医保报销范围和标准的提案》收悉,经商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督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报销范围。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意见》(宁政规发〔2019〕4号)有关规定,我区参保的城乡居民可在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卫生院、村卫生室)签约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门诊统筹年度限额已由之前的330元提高到目前的380元(含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为了进一步解决参保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的使用效能,我区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制度,扩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宁医保规发〔2023〕3号)第八条规定,职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因此,参保居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费用,可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予以分担。

二、不断增加中医类医保报销药品种类。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共收载中成药1394种,肿瘤用药、罕见病、糖尿病、慢病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保障患者用药,我区将协议期谈判中成药品58个,转乙类常规中成药品32个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全面保障患者用药需求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和我区历年增补的民族药1种医院制剂53种纳入了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三、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宁医保规发〔2023〕3号),可在各级医院门诊治疗时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其中。在职职工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三甲医疗机构60%、三乙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医疗机构75%,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4000元。退休职工在各级报销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退休职工为4500元。上述报销比例及限额基本可以满足参保患者各方面日常疾病诊疗的费用需求。

四、逐步扩大中医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目前,我区已将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中医综合等共计163个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近几年,自治区医保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三项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的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求,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经医疗机构申报、医保部门初筛、专家论证遴选、医保基金测算、会议审核确定,共印发动态调整的政策文件14个,先后321个诊疗项目、99类医用耗材、21个医院制剂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中医类纳入医保报销20项 ,其中督灸中药塌渍治疗中药涂擦治疗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五、多措并举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创新研发。

完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及中药制剂注册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备案流程,压缩备案时限,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安全、疗效评价方法和标准,支持以临床为导向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目前7家有注册制剂批准文号28个,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品种75个。按照“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原则,在设备选型、配制工艺优化等方面支持自治区中医研究院、银川市中医医院、张氏正骨医院等医疗机构制剂生产设备更新和工艺优化,目前3家医疗机构均已完成配制地址变更和相关设备4Q确认(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和工艺验证,可实现丸、膏、散、丹、粉、硬胶囊、片剂等多种剂型中药制剂的研制和生产。药监部门自2024年起启动医疗机构制剂标准提升行动,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中药和化学药)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及技术要求》,目前已有28个品种通过评审并发布。

六、我区中医类项目按病种分值付费情况。

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我区各地市在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方式下,均通过医疗机构推荐、数据分析、专家论证等程序,在DIP目录库内确定了一定数量的中医优势病种,医疗机构诊治时给予3%-10%的系数加成。通过DIP支持中医专科建设,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下一步,一是认真落实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措施,优化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程序,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制剂转化新药研究。二是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综合考虑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能力,秉持保基本、可持续、防风险的基本原则,按照“三项目录”动态调整程序,将临床治疗必需、患者需求迫切、诊疗效果显著、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医院制剂、中药饮片,中医类诊疗项目按程序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促进中医药的长足发展。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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