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 使用监管信用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工作,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局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公告日起7日内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
电子邮箱:nxybjjjgc@126.com
通讯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0层,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邮编:750002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