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报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区内通办”落地落实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 2021-05-28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区内通办”落地落实的通知(稿)>意见建设的函》,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梳理执行,目前2020年度医疗保障局跨省通办事项已全部完成。2021年度涉及国家部署的以及自治区梳理的医保“跨省通办”事项也已全部实现“区内通办”,其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跨省通办”(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落实情况见附件一,宁夏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落实情况见附件二)。对于暂时不能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我局将依托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同步建设,预计10月底完成上线,全部落实国家及自治区“跨省通办”事项要求。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落实情况表

一、2020年底前实现的1项

序号

行业系统

国家公布的事项名称

对应的“四级四同”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使层级

业务模式

通办范围

业务办理系统名称

应用场景

是否可在“我的宁夏”APP办理

备注

主项

子项

业务办理项

全国通办

区内通办

1

医疗保障
系统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公共服务

自治区级

全程网办

宁夏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系统

申请人可网上申领医保电子凭证,不受地域限制。


二、2021年底前实现的6项

序号

行业系统

国家公布的事项名称

对应的“四级四同”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使层级

业务模式

通办范围

业务办理系统名称

应用场景

是否可在“我的宁夏”APP办理

备注

主项

子项

业务办理项

全国通办

区内通办

1

医保系统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仅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记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信息变更

其他行政权力

市级、县级

全程网办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不受参保地限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信息变更

其他行政权力

市级、县级

全程网办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其他行政权力

市级、县级

全程网办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其他行政权力

市级、县级

全程网办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不受参保地限制。



3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仅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转出)

其他行政权力

市级、县级

全程网办



申请人可在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转入)

其他行政权力

市级、县级

全程网办





4

异地就医结算备案

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备案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级、县级

全程网办


申请人可跨省申请异地就医结算备案,不受参保地限制。



5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备案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门诊大病待遇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级、县级

全程网办


申请人在异地门诊就医时可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6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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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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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网办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不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限制。



 


附件2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宁夏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落实情况表

序号

行业系统

“四级四同”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使层级

办理深度

业务模式

通办范围

业务办理系统名称

应用场景

是否可在“我的宁夏”APP办理

备注

主项

子项

业务办理项

全国通办

区内通办

1

医保系统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仅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生育医疗待遇申领

生育医疗待遇零星报销

行政给付

市级、县级

二级

异地代收代办(异地代收)

宁夏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申领生育津贴,不受参保地限制。


2

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待遇及生育津贴待遇申领

行政给付

市级、县级

二级

异地代收代办(异地代收)



3

生育津贴待遇申领

行政给付

市级、县级

二级

异地代收代办(异地代收)



4

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申领

行政给付

市级、县级

二级

异地代收代办(异地代收)



5

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申领

行政给付

市级、县级

二级

异地代收代办(异地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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