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意识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9-27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安排部署,经办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应对,切实履行职责,全力落实疫情防控,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积极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救治工作全方位做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一是全面保障落实。按照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精神和安排部署,分赴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调研工作,抽调人员分赴全区各市、县(区)开展督查督导工作,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解释、经办指导、统计报表、信息催报汇总等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二是落实减征缓缴。积极落实2020年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及时完成系统上线,并对符合减征条件的企业实行“不见面”办理,“一站式”办理,确保符合减征范围的参保单位能及时享受优惠政策,为3.1万户企业、72.35万人,累计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4.13亿元。三是优化服务举措。为贯彻落实好我区各项临时性特殊医保政策,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0〕13号),采取“不见面办理”“及时办”“延期办”“便民办”“放心办”“全力办”六项措施确保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理方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健康安全基础上,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坚决做到工作不乱、数据不断。四是做好费用结算。逐一核查新冠肺炎患者信息,进行全区医保结算系统升级改造,及时组织人员开展软件测试验收。系统上线后,积极督促各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申报工作,并及时进行对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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