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2023年二季度政务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07-11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局各处室、中心:

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全区医保系统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送情况

2023年二季度,各单位报送信息质量普遍提高,全面总结成功工作经验,及时反映最新工作动态,充分展现出我区医疗保障部门求真务实高效的良好面貌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经统计:共报送信息518条,采用信息56条,其中:国家医保工作动态采用2篇,中国医疗保险采用1篇,国家医保局《内部信息通报》采用1篇,《学习强国》宁夏学习平台采用3篇,自治区党委综合信息采用1篇,中央级和中字头媒体采用或转载3篇次,区内主流媒体平台采用或转载11篇次,《宁夏医保信息》采用40篇。(详见附表)
    其中: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动态广受关注,回应及时;《宁夏医保信息 》2023年第9期刊登的3篇调研报告主题鲜明,突出反映当前医保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下一步工作建议,为今后医保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经汇总,报送质量突出、采用率较高的有基金监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经办服务中心,吴忠市、银川市,青铜峡市、红寺堡区、永宁县、平罗县、泾源县。(依得分排序)。

二、存在问题

一是整体报送信息多以学习、会议类信息为主,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提炼和总结归纳类信息偏少;二是个别单位在报送信息时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和偏主题的情形,如灵武市医疗保障局、惠农区医疗保障局;三是极个别单位报送的信息为PDF格式,无法编辑和采用,如利通区医疗保障局;四是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报送信息部分为社保类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三季度,各单位应重点围绕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基金监管和安全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方面总结成功经验,选报高质量信息,主动作为、奋勇争先,以更加务实有为的举措将医保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附件:2023年二季度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通报表.docx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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